合理 合法的直傳銷事業
直銷只是公司銷售產品的運作方式 一種產品的銷售方式
大多數人聽到直銷就討厭 是因為有很多不肖業務 對於產品與人體一隻半解就死命推銷 造成人們不好的印象
還有台灣早期制度不良 強力吸金的老鼠會
美國成熟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 造就許多知名的大型跨國公司
在台灣正當經營的傳銷事業都有加入這個公正的組織 --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台北市105敦化北路168號11樓 聯絡專線:(02) 2546-2881
會員列表 http://www.dsa.org.tw/menu.aspx
會員申請資格
4. 申請單位及其所指定參加本會活動之代表人須無下列情形之一:
1. 經刑事有罪判決確定,且未執行完畢者。
2. 經法院通緝在案者。
3. 未年滿二十歲者。
4. 經法院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 曾從事非法傳銷行為或相類之活動者。
5. 申請單位須係中華民國境內之經合法登記並營運之公司行號。
7. 申請單位其成立且從事直接銷售業務須滿一年;但如為國際性 之直銷公司在台所設之分公司或總
代理,經查證其母公司已為「世界直銷協會聯盟」之會員者,即不受本條一年之限制。
8. 申請單位其直銷產品須未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且無違反之虞者。
9. 申請單位其直接銷售業務計劃及輔導資料須未違反法令或欺罔公眾,且無違反之虞者。
10. 申請單位其實際負責人或登記之負責人須從未從事非法傳銷行為或相類活動。
11. 申請單位須從未接受國內從事非法傳銷行為或相類活動 者之協助或指導,或與之往來。
12. 申請單位經營及財務狀況須正常穩定。
13. 凡屬多層次傳銷公司行號在申請加入團體會員前,必須先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並將
報備文號及內容副本與「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公司登記證影本一併送交協會
我以前參加過許多直銷說明會 都只是試用或使用產品而已
旁邊的好友有些試著經營 不過想也知道並不簡單 不久就放棄
美兆算是我聽過制度比較照顧下線的,也就是說基層員工銷售產品可以得到較多的利潤
不是80%分給主管及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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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09 Mon 2009 18:27
爛業務把直銷傳銷弄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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